本公司重視員工福利,除遵照法令規定享有基本福利之外,更重視員工教育訓練、團康活動、獎金給與等多項福利,故員工流動率低。 1.獎金補助金:工作獎金、績效獎金、員工分紅、三節禮金、生育津貼、生日禮金、婚喪、住院、重大傷病補助金、員工子女教育補助費、員工旅遊補助。 2.保險:勞工保險、全民健保、團體保險、出差旅遊平安保險,雇主責任險、董事及經理人責任保險。 3.訓練:依需求規劃教育訓練、專業講座、研習會及專業技術進修,包含企業內訓及專業外訓,並請董事、獨立董事參加相關專業知識進修課程。 4.康樂活動:旅遊活動、年終聚餐、年終尾牙摸彩。 5.健康管理:健檢、臨場醫護(專科醫生講解)、各類醫療養生保健講座、運動健身課程。 6.持股信託:員工持股信託補貼。 7.育幼:與幼兒園訂立托兒服務辦法。 員工退休制度 1.申請退休條件: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自請退休:(一個月前自行申請)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 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 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退休:(一個月前公司通知)年滿六十五歲者、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勝工作者。 2.退休給與 (1)舊制退休金:依勞動基準法退休,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滿十五年以上者,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年資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2)新制退休金:依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得向勞保局請領月退休金,但工作年資未滿十五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 3.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運作及提撥方式 (1)舊制「勞動基準法」退休者人數約佔41%,本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2%提撥退休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轉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3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員工退休時向台銀帳戶提撥退休金發放退休員工。 (2)新制「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者人數約佔退休人數59%,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依員工每月薪資6-7%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員工退休時向勞保局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