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委員會

為健全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台灣航業公司於2011年成立薪酬委員會, 依據台灣航業公司薪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之規定,該委員會成員人數為三人,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 其中一人為召集人,每年召開二次,必要時得臨時召開之, 有關本委員會成員、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薪酬委員會職責

薪酬委員會履行職權時,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薪酬委員會成員

姓名 學歷 現職 主要經歷
王金山 東吳大學會計系
台灣大學 EMBA
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英屬開曼群島商富林塑膠工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國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永豐餘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台大EMBA校友基金會 董事長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副董事長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審計服務營運長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常務理事
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 委員
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審計準則委員會 委員
呂世通 中央大學企業管理學系作業與科技管理組博士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開南大學國際物流與運輸管理學系專任教授
審計部台北市審計處審計員
開南大學風險管理學系專任副教授兼系主任
開南大學國際物流與運輸管理學系專任教授兼研究發展處研發長
開南大學國際物流與運輸管理學系專任教授兼觀光運輸學院院長
林虹妤 中央大學經濟系博士 台灣經濟研究院 研究二所副所長
台灣經濟研究院 研究二所研究員
第一金控 獨立董事
漢通創業投資公司 董事
全球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萬富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灣經濟研究院 研究二所副所長
台灣經濟研究院 研究二所計畫負責人
東吳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台航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113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審計委員會

為健全本公司公司治理及強化董事會功能,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 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及本公司章程之相關規定,台灣航業 公司於2018年成立審計委員會,依據台灣航業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之規定, 該委員會成員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 或財務專長。本委員會獨立董事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惟為使獨立董事 客觀行使職權,避免因久任降低獨立性,至少兩名獨立董事其連續任期不宜超 過九年;因故解任,致人數不足前項或章程規定者,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 。獨立董事均解任時,本公司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審計委員會職責如下

前項事項決議應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
第一項各款事項除第十款外,如未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審計委員會成員

姓名 學歷 現職 主要經歷
王金山 東吳大學會計系
台灣大學 EMBA
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英屬開曼群島商富林塑膠工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國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永豐餘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台大EMBA校友基金會 董事長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副董事長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審計服務營運長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常務理事
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 委員
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審計準則委員會 委員
呂世通 中央大學企業管理學系作業與科技管理組博士 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開南大學國際物流與運輸管理學系專任教授
審計部台北市審計處審計員
開南大學風險管理學系專任副教授兼系主任
開南大學國際物流與運輸管理學系專任教授兼研究發展處研發長
開南大學國際物流與運輸管理學系專任教授兼觀光運輸學院院長
林虹妤 中央大學經濟系博士 台灣經濟研究院 研究二所副所長
台灣經濟研究院 研究二所研究員
第一金控 獨立董事
漢通創業投資公司 董事
全球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萬富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灣經濟研究院 研究二所副所長
台灣經濟研究院 研究二所計畫負責人
東吳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兼任助理教授